哈尔滨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24-11-17 07:57:01  阅读 804  评论 0

摘要: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一、报到日期:2012年8月28-29日,学校从早8:30—晚16:00在哈尔滨火车站安排接站。二、报到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公共卫生学院A区一楼阳光大厅。三、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在复试时未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日期:2012年8月28-29日,学校从早8:30—晚16:00在哈尔滨火车站安排接站。

二、报到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公共卫生学院A区一楼阳光大厅。

哈尔滨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三、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在复试时未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者,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考生编号后四位,否则不予报到。

四、党组织关系迁至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团委,报到时交至报到处。(说明: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材料封好后可自带,入学后直接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党组织。)

五、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不转移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六、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缴纳培养费(9000元/年,分年度缴纳),学生必须在报到时刷卡缴费,外地考生也可汇款。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

账 号:23001865251050504685

开 户 行:建行哈尔滨工大支行

(汇款用途栏内须注明哈医大2012年硕士研究生培养费”字样,并写清姓名”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必须提前1个月办理,报到时凭汇款单办理入学手续)

七、在职人员录取为非定向者工资关系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不迁者不享受助学金待遇,其他人员可不迁移工资关系,请于2012年8月29日报到前交齐。

八、自筹经费特困生确需贷款者,报到时提供村、乡、县三级证明或城镇街道社区证明,与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0451-86630322。

九、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必须将档案调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邮寄人事档案者,请于2012年7月23日前寄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62号信箱,胡志仁老师收,邮编:

150081”。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必须密封,加盖公章),于2012年8月28-29日交至胡志仁老师处(档案内应附档案明细表),联系电话:0451-86630322。

十、入学时需带同一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备用。

十一、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需经政治、业务和健康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学生公寓住宿要求

1.研究生住宿以自愿为主(家住外地优先)

2.学生公寓住宿标准:

四人间:

1200元/年

六人间:800元/年

3.研究生在办理住宿时需准备一寸照片两张办理住宿卡

4.研究生统一管理,要求购买备品,总计220元,包括:床单2条、被罩2个、枕巾2个、苫巾1条、暖瓶1个、盆1个。

研究生落户须知

1.根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文件精神,省内生源考入我校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考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两张一寸照片于报到当天办理落户手续,所持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公民身份证件编号、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落户。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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