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024-11-17 00:42:01  阅读 696  评论 0

摘要: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复试工作旨在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基本规定,我校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复试工作旨在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基本规定,我校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规定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01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继续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相关学院和学科专业点应严格执行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数小于上线考生数的专业原则上要求按1:1.2进行差额复试。学术型专业除理论经济、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中国化研究、计算机应用技术外(其中理论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要求在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中进行调剂),其他专业一律不接收调剂生;有缺额的专业学位,除工程硕士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其他专业要求在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中进行调剂。

二、复试对象

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

2012年4月13-18日

四、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统一的复试内容与形式,同时进行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

对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应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以大专、应届成人本科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

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2.其他专业的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3.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由所属学院自定。

六、总成绩排序与录取

1.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张榜公布。各专业的公费生、自费生的名单将严格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

3.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政审。资格审查时,应届生须提交在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及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非定向委托培养的拟录取人员,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拟录取为公费生的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其空出的公费计划不再递补。

5.在规定时间内,拟录取调剂生的初试试卷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正式拟录取。

6.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于六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复试阶段的专业课笔试参考书目及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布在我校研究部网站。(复试科目及书目)

2.以大专身份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复试办法由所属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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