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1-16 21:15:01  阅读 706  评论 0

摘要: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人才服务社会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人才服务社会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以‘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为提高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通过率,海绵云课堂特举办河北经贸大学相关专业同等学力课程培训班。

一、报考指南服务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1、准备申请同等学力资料

2、预报名审核(是否符合各专业报考标准)

3、网上申请辅导(院校+专业选择辅导)

4、辅助现场确认、信息采集

5、学生大礼包

二、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选修课专业课基础理论课
课程类型课程公共课思想政治课国际经济法、宪法学、债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学企业与公司法、经济法研究、商法研究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法理学

三、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3年。

2、教学方式:采用面授和网络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由高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可以参加“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报名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课程考试(考核)

学员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院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六、教学目标

1、加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的辅导课程,提升学员通过国家统考的能力。

2、开设学校课程水平认定的科目培训,提高校考的通过率。

七、申硕条件及流程

申硕条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获得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2、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与论文写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公开发表论文等工作。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申硕流程

八、费用

阶段课程审核阶段海绵云课堂课程培训班
缴费明细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缴费方式课程考核费用预审核成功后缴纳10000元河北经贸大学同一缴费平台预审核成功后缴纳18000元海绵云课堂支付平台

(因故中途退学者,退费金额为自退学申请之日至线上资格审核通过日按学月计算,每月1500元合计费用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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