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参考科目(器乐系):
二胡 琵琶 扬琴 古筝 阮 古琴 竹笛 笙 唢呐
初试:
(1)演奏练习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练习曲)
(2)演奏乐曲1首(须选自曲目库中所列的“初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
复试:
(1)演奏不同风格乐曲3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注:①二胡、古筝、琵琶专业方向3首乐曲须全部选自曲目库所划定的“复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其它各专业方向2首乐曲须选自曲目库所划定的“复试乐曲”或“初、复试均可乐曲”(允许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②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③所有练习曲、乐曲须完整演奏,不得自行删减;④初试不带伴奏,复试乐曲如需伴奏,限1人。
民族打击乐器
初试:
(1)演奏小军鼓练习曲1首
(2)演奏中国排鼓乐曲1首
复试:
(1)演奏中国大鼓乐曲1首
(2)演奏马林巴乐曲1首
(3)演奏中国打击乐组合作品1首(含两件乐器以上)
(4)《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注:民族打击乐器专业方向初试可有1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复试3首曲目须全部选自曲目库。
附件: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曲目库(中国器乐系各招考方向).xls
学校网站:https://www.whcm.edu.cn/
2022年分数线参考:
武汉音乐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各专业方向预录取最低分数公告 | |||||
类别 | 院系 | 专业 | 招考方向 | 预录取最低分 | 文化成绩控制线 |
(不含上海市) | |||||
梯度志愿 | 钢琴系 | 音乐表演 | 钢琴演奏 | 82.03 | 305 |
管弦系 | 大管 | 78.59 | 305 | ||
大号 | 87.9 | 305 | |||
大提琴 | 80.57 | 305 | |||
单簧管 | 86.95 | 305 | |||
低音提琴 | 87.98 | 305 | |||
竖琴 | 87.86 | 305 | |||
双簧管 | 88.42 | 305 | |||
西洋打击乐器 | 84.33 | 305 | |||
小号 | 86.33 | 305 | |||
小提琴 | 85.62 | 305 | |||
圆号 | 85.4 | 305 | |||
长笛 | 85.47 | 305 | |||
长号 | 87.94 | 305 | |||
中提琴 | 86.28 | 305 | |||
声乐系 | 美声 | 85.37 | 305 | ||
民族声乐 | 83.82 | 305 | |||
舞蹈系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湖北省) | 73.7 | 305 | |
舞蹈编导(非湖北省) | 75.89 | 305 |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湖北省) | 75.04 | 260 | ||
舞蹈表演(非湖北省) | 79.89 | 260 | |||
舞蹈学 | 舞蹈学(非湖北省) | 79.61 | 315 | ||
演艺学院 | 录音艺术 | 音乐编辑与*(湖北省) | 61.08 | 320 | |
音乐编辑与*(非湖北省) | 68.14 | 320 | |||
音乐表演 | 电子管风琴 | 86.33 | 305 | ||
钢琴演奏与编导(湖北省) | 79.81 | 305 | |||
钢琴演奏与编导(非湖北省) | 81.56 | 305 | |||
古典吉他 | 87.24 | 305 | |||
爵士钢琴 | 80.19 | 305 | |||
爵士鼓 | 82.37 | 305 | |||
萨克斯管 | 84.72 | 305 | |||
手风琴 | 78.35 | 305 |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湖北省) | 81.46 | 305 |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非湖北省) | 83.14 | 305 | |||
音乐学 | 钢琴调律(非湖北省) | 74.19 | 350 |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 | 音乐教育(湖北省) | 70.73 | 350 | |
音乐教育(非湖北省) | 70.44 | 350 | |||
音乐治疗 | 音乐治疗(非湖北省) | 70.52 | 350 |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戏曲音乐(湖北省) | 70.58 | 350 | |
戏曲音乐(非湖北省) | 68.7 | 350 | |||
音乐管理(非湖北省) | 69.58 | 350 | |||
音乐学理论(非湖北省) | 70.26 | 350 | |||
中国器乐系 | 音乐表演 | 二胡 | 82.53 | 305 | |
古琴 | 84.66 | 305 | |||
古筝 | 84.97 | 305 | |||
民族打击乐器 | 85.02 | 305 | |||
琵琶 | 84.36 | 305 | |||
阮 | 86.3 | 305 | |||
笙 | 82.72 | 305 | |||
唢呐 | 84.8 | 305 | |||
扬琴 | 84.32 | 305 | |||
竹笛 | 81.53 | 305 | |||
作曲系 | 录音艺术 | 音乐音响导演(湖北省) | 62.07 | 320 | |
音乐音响导演(非湖北省) | 69.02 | 320 | |||
音乐表演 | 指挥 | 75.67 | 32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湖北省) | 71.66 | 32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湖北省) | 79.55 | 320 | |||
平行志愿 | 舞蹈系 | 舞蹈学 | 舞蹈学(湖北省) | 259.6 | 262 |
演艺学院 | 音乐学 | 钢琴调律(湖北省) | 642.716 | 307 |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治疗 | 音乐治疗(湖北省) | 661.06 | 307 |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音乐管理(湖北省) | 657.476 | 307 | |
音乐学理论(湖北省) | 650.8 | 307 |
武汉音乐学院有七系两院
1、七系:表演:声乐系、钢琴系、民乐系、管弦系、舞蹈系。理论:音乐学系、作曲系
2、两院:音乐教育学院,包括钢琴、声乐、理论(主要是心理学、教育学)。演艺学院,包括通俗演唱、吉他等等。
3、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武汉音乐学院成立有东方交响乐团、中华编钟乐团、民族室内乐团、合唱团等乐团,其中中华编钟乐团与国际音乐家谭盾、马友友合作,曾在美国、英国、法国以及香港、北京、上海等地演出;东方交响乐团先后在中国北京、上海、安徽、湖南、大连等演出。
42002年还承担了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中国新春音乐会”,并先后在德国法兰克福“世纪大厅”和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上成功演出,展示了中国古老文明和传统文化以及中国作曲家在交响音乐创作领域的成果。
院校专业: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其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30)、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6)、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等,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施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音乐院校之一,有音乐与舞蹈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和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专业学位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作曲系、音乐学系、中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研究生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小、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层级。,学校国家级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7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4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表演、舞蹈编导2个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是湖北省高校第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9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其他信息:武汉音乐学院的专业有: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武汉音乐学院专业名单 音乐学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录音艺术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 舞蹈表演专业 舞蹈编导专业 武汉音乐学院专业介绍 学校国家级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是湖北省高校第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之一。 学校充分利用音乐与舞蹈学湖北省重点学科、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学科专业建设平台,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8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的成果发布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武汉音乐学院校考要求如下
首先是成绩:
专业结构成绩:专业90%+专业基础10%(试唱30%、听写30%、乐理40%)。文化课成绩:要求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中达到武音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英语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规定音乐学专业方向不低于70分、音乐教育专业方向不低于70分,其余各专业不低于50分)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考试分为主项(相对表演专业要求略低),副项一般键盘,器乐都可。要有一定的完成度和表现力。小三门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相对表演专业要言)
具体考试要求如下:
音乐教育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声乐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2首〔考生自备仅存有本场考试曲目的钢琴伴奏CD一张,也可清唱,不另配(带)伴奏人员;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钢琴演奏:自然大调、和声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练习曲1首(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乐曲1首(含音乐会练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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