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07年考研复试安排(二)

 2024-11-16 09:00:01  阅读 960  评论 0

摘要:(三)复试的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复试的内容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思想政治品德等。复试的方式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另外加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复试的科目,见《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华

(三)复试的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

复试的内容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思想政治品德等。

复试的方式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另外加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

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07年考研复试安排(二)

复试的科目,见《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专业笔试科目的评分(40分)标准由主考老师掌握。

综合面试成绩(40分)的评定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 

一级分值 

二级分值 

三级分值 

四级分值 

五级分值 

六级及以下分值 

紧扣问题;观点正确;内容全面(18分) 

16.5 

15 

13.5 

11 

10.5 

反应敏捷;思路清晰;逻辑性强(8分) 

7.5 

7 

6.5 

6 

5.5 

口齿伶俐;表达流畅(8分) 

7.5 

7 

6.5 

6 

5.5 

总体印象(6分) 

5.5 

5 

4.5 

4 

3.5 

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分)的评定项目及分数分布如下:

(1)自我介绍,满分5分。

(2)抽签回答问题,满分8分。

(3)自由回答问题,满分7分。

(四)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2.复试成绩的评定,可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3.复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

4.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录取及公费生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名。

6.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把好复试质量关。

7.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将严肃处理。

五、复试安排及要求

日期 

时间 

考生类别 

复试分式及科目 

地点 

4

14

日 

上午

8:30―11:30 

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网络学院应届考生)及跨专业考生(即非报考专业考生) 

“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政治学》和《管理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组织行为学》和《教育学》;“社会保障”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社会保障概论》和《劳动经济学》。 

管院

101、102教室 

下午

2:00―4:00 

统考生、推免生 

“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笔试《行政法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闭卷笔试《教育经济学》;“社会保障”专业考生闭卷笔试《社会保障政策》。 

管院

101、102教室 

晚上

6:00―11:30 

统考生 

外语听说测试 

管院

北二楼会议室 

4

15

上午

8:00―12:00 

8:00―9:00

本校应届考生、推免生

9:00后其他考生 

外语听说测试 

管院

北二楼会议室 

下午

2:00―5:30 

“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

北二楼会议室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管院

一楼会议室 

晚上

6:00―11:30 

“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

北二楼会议室 

“社会保障”专业所有考生 

管院

一楼会议室 

特别说明:

(1)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4月13日下午3点至5点钟之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染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到管理学院办公室蔡老师处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复试费用。统考生及推免生交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交复试费150元。

(2)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复试场所。

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管理学院蔡老师,027-67868188(办)

027-62073871(小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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