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24-11-16 01:30:02  阅读 741  评论 0

摘要: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4.办学层次: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722.5平方米(约合226.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722.5平方米(约合226.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生师比9.9;专任教师32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2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780.3元;图书16.0万册,生均图书48.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能型人才需求。

(2)充分考虑我校办学实际,包括师资、实习、实训条件等培养能力。

(3)充分考虑以往各专业在各地区招生情况以及各专业就业质量。

(4)综合考虑我校专业平衡,有利我校稳健发展。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学费(元/年/生)

授予学位门类

1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3—5

文理兼招

4800

2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3

560103

数控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4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3—5

文理兼招

4800

5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6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7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混合动力汽车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8

60021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9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0

530301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1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2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3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5

610204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6

610301

通信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7

610305

电信服务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8

630302

会计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9

630701

市场营销

3

3—5

文理兼招

4800

20

630903

物流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8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 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志愿优先设定分数级差(2分)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分数相同的,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录取;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录取。

6、中职升高职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中职升高职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分数情况,在达到省规定的投档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news/188972.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976秒, 内存占用2 MB, 访问数据库23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