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普通专科(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2021年数据)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要求,2021年专接本考试继续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专科(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次报名结束后,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录取比率要求,单独编制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于6月10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考试成绩及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各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审验,自行在专接本报名系统完成初次报名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均按普通考生进行录取,不再享受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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