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
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
革,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
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
源选拔机制,2022 年我校将继续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
生选拔方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
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
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
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指标。
二、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材料初审及素质审
查小组、疫情防控小组。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英语: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CET-6 成绩≥425 分或提供六
级合格证书),或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或雅思成绩
(IELTS,学术类)≥6.0,或托福成绩(TOEFL)≥90,或 GRE 成绩
≥305,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或在英语国家
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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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
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
(3)医古文:参加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医古文水平考试,成绩
合格。
6、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实践能力强,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
成果。
(1)应届考生
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
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1 篇。
(2) 非应届考生
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
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2 篇。
注:凡在学术传承及创新能力方面确有特殊专长者,学院审
查通过,经学校学术水平评议专家小组面试合格后,可纳入考核。
7、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
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二)否决标准(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入学资格,并计入
个人诚信档案)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
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3、提供不实材料证书造假者。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申请材料提交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指
南》
(二)申请资格审核
1、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对申请人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
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和导师进行科
研能力审核。
2、科研能力审核小组重点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方
面进行评分,形成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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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安排
4、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综合考核资格。公示期
间,如考生对书面材料的审查过程中的公正性持有疑议,可以向学院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2022年1月11日、12日
2、综合考核过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2)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3)考核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①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核
②专业面试。
③实验能力或技能考核。
(4)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考核各自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制定,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
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五、考核时间
(一)总体安排
1、申请-审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1 月
3 日。
2、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以寄到为准)向学院研究生教
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发入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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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院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和导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
评估,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拟定复试名单并报送至研
究生院。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前由研究生院对外公示参加综合考核名
单。
4、综合考核:学院将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12 日组织综合考核,
请考生提前准备个人情况介绍 PPT,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
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心理素质、 职业素养等。
5、体检:按照研究生院要求进行。
6、综合考核工作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前完成。
(二)具体安排
根据申请-审核”制的相关要求,原则符合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2
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复试名单依据材料评价的结果而确定。综合
考核工作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开始,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
学院将于 2022 年 1 月 9 日前利用钉钉、电话通知进入综合考核
名单的考生准备考核,请接到通知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综合考核并准
备面试 PPT。
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需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
个.rar 的压缩包文件发至申请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箱。以上提供基本
材料和科研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完整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
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方式及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等方面。申
请-审核制”的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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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综合考核成绩 50%。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导
师的科研评价成绩 50%+专家组的科研评价成绩 50%。
(三)招生学院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
按照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
(四)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政审不
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公示期间,如考生对考核过程中公正性实名提出质疑,可
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
议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
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监督及申诉渠道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中医学院研究
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以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形式,对投诉和申诉问
题经学院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责成相关学科综合考
核小组进行复议。投诉者对复议仍有异议的,可上报学校复试领导工
作组申请再次复议。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 010-53912018,若
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件:胡老师,邮箱:zyxyyjs2020@163.com。通
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楼 A240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202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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