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兴伟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11-12 21:00:01  阅读 66  评论 0

摘要:2023年上海兴伟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兴伟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五、颁发

2023年上海兴伟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英语

国际商务

无男女比例限制。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兴伟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2023年上海兴伟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兴伟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本科

四年

10人

本科

四年

10人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具体详见市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

(2)2月16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上海兴伟学院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2月25日-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考生实际面试的情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考生的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月20日前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优先排序,外语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相关网上信息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49985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1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2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xingwei.edu.cn

招生办官网:www.xingwei.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0761

十七、其他须知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2023年上海兴伟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news/173681.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642秒, 内存占用1.98 MB, 访问数据库23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