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宁缺勿滥,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全面考查,努力体现综合性、创新性、整体性,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
3、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英语口语等方面加以综合测试。 复试方式为口试,面试时考生可以介绍自己所学知识,考核小组成员以提问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查,考核学生在初试以外的知识点。评分从英语口语(占总分 20% )、回答问题(占总分 40% )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占总分 15% )、思维与反映能力(占总分 15% )、综合素质(占总分 10% )五个方面,复试时间一般每人 20 分钟以上;复试专家组成员: 7~9 名;复试总分为 100 分,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 30% 。
三、复试程序
复试程序:学生持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来院参加复试,不能如期复试,作自动放弃。研究生管理部门以抽签方式加以排列复试顺序,然后每位考生抽签一篇英文短文,让学生准备 10 分钟,然后依次参加复试。
四、外语复试
复试语种为英语。
(1) 复试小组组成改变过去单一由导师组成的模式,聘请英语专家一起担纲。
(2) 预先准备几套英语科普资料,复试前让考生自己抽签决定考题。
(3) 复试前让考生有一定时间准备,准备时间是复试中英语口试时间的两倍。(如复试英语口语时间规定为 5分钟,则准备时间即为10分钟。)
(4) 口试形式:( I)先将抽签到英语资料朗读一遍并加以翻译,再
针对英语资料中的内容用英语问答。
( II)请英语老师对考生进行日常英语会话(如让考生介绍个人简历、爱好、特长、学校情况等等)。
成绩评定:英语口语占复试成绩总分的 20%,由复试小组各成员打分,然后取平均分。
五、评分
严格按照复试评分和初考成绩累加,入学总成绩是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原则上 按照 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并综合考生各方面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二级学科内统一录取。
六、 体检
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第二天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站进行体检。
七、监督和复议
上海化工研究院研究生复试监督电话: 021-52808867 ,联系人:赵玉英。受理投诉期限: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
八、 本复试工作办法由上海化工研究院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上海化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0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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