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834万人。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媒体发现仍有个别高校要求所有毕业生必须签署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暗示就业证明材料将作为论文答辩或证书发放的条件,严重损害毕业生权益。
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具体有哪些内容, 30高考 和您一起来看↓↓↓
一、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强化就业统计工作责任落实和追究
各地要与高校签订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高校院系要签订就业统计工作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邮箱。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要认真核查,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校分管领导、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在省级范围内予以通报,违反规定的就业工作人员不得再从事就业相关工作。
三、健全就业工作核查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高校、地方、国家三级核查机制。各高校要认真审核本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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