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高校: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我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部署要求,2021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善细化工作方案
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服务措施,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要联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健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加大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计划实施范围。高校专项计划其他报考条件由招生高校审核,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予以积极配合。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准确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高校对资格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资格,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要严格按照当前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严格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有关高校要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设立举报*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调查,并依据《*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问题。
三、加大违规行为查处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优化宣传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宣传实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资格认定流程、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高校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简化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便捷的服务。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对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拒录符合录取规则的进档考生。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甘肃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2.甘肃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3.2021年甘肃省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
4.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一览表
5.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要求,2021年东华大学继续面向农村地区、原贫困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下面是2021年的招生计划和专业,一起来看!
东华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拟定招收计划175人(最终以教育部部署为准),招生科类为理工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符合我校在当地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改革省份的要求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新疆地区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人数确定。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东华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甘肃省高考报名时间2023公告如下:
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进行。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三个阶段。“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1月1日至10日进行,“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两个环节由各市(州)于2022年11月10日后自行安排。
12023甘肃高考报名是什么时候
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三个阶段。“网上报名环节将于2023年11月1日-25日进行。
2、甘肃高考报名要求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二)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省外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
(三)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省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到原学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居家复习备考的,由居住地社区开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四)中职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到就读学校办理,由就读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市(州)、县(市、区)级所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五)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和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中对户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专项计划,不可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预科及民族班)。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可参考《2021年甘肃省专项计划报名条件》。2022年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
(六)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七)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为甘肃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他条件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八)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高考报名时须回户籍地报名,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其他条件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九)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01号)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的数码照相。
(十一)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持报名确认当天申领的“健康通行码”和“防疫行程卡”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同时,在现场拍照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确认前14天内的《甘肃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安全考试承诺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7),未提供的,视为放弃高考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期间仍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处于隔离状态的考生可向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说明情况并约定现场确认时间。考生要持续关注报名地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十二)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留存期限五年),一份考生自己留存。
(十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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