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我省进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属考区提出退费申请。
考生提交的申请中,须说明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过邮箱发送到所属考区,由考区核实后逐级上报。邮件主题为“”。如持有10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异常健康码或者行程码,隔离证明或说明,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以及其他证明,以截图或照片形式一并提交。
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各科目报名费将按原缴费通道全额退回。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退费申请受理时间11月1日-5日,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paodanke@126.com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jszgcjfh@163.com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30 jzbs0335@sina.com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hdjszgks@163.com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 0319-2235068 xtskxtsk@163.com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 bdchengkao@263.net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zjkksysk@sina.com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0391 0314-2131563 408250493@qq.com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827 0317-3170763 czgq110@126.com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807 langfangntce@126.com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 hsjszgbs@163.com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31日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关于因疫情原因退费的有关说明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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