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090 | |
三、校址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都督南街138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外语语种为韩语,其他专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空中乘务专业就业时用人单位对形象、身高等有特殊要求(详见学校官网关于空中乘务专业就业指南),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无选考科目及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九)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空中乘务、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动作)、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后期制作)、录音技术与艺术专业15000元/学年。 (二)服装与服饰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14000元/学年。 (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时尚表演与传播、影视编导、影视动画、播音与主持、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大数据与会计专业13000元/学年。 (四)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26000元/学年,学生如自愿出国交流学习,出国期间的差旅费、生活费自理。 (五)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休闲体育专业12000元/学年。 (六)旅游管理、导游、休闲服务与管理(茶企经营)、新闻采编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1000元/学年。 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的2022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四人间2000元,六人间1500元。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9-86013327。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cft.edu.cn/ | |
十七、其他须知 | 入学后有一次转专业机会,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及程序参见学校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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