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2024-10-28 23:27:01  阅读 758  评论 0

摘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和《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0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生章程。“9+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和《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0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章程

一、实施原则

专项计划招生采取“文化+面试”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2020​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二、招生对象、专业计划及就业去向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就业去向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网址

http://zs.mypt.edu.cn/Web/(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9+3”高职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三)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4日8:00至4月19日17:00。

(四)志愿填报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校1个专业的1个分县计划(就业去向)填报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就业去向调剂。

(五)报名流程

1.考生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先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确认报考专业。

2.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六)报名交费:考生完成报名后需在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前请认真阅读网上交费须知),交费金额130元/生,交费时间为4月14日8:00至4月19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不退)。

(七)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0年4月22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专项计划考试。

(八)办理考试手续

1.完成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在网上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2.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207)办理考试手续,提交以下材料:

①须提交《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

③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复印件。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面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面试

学校按照面试要点对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大纲

(四)考试地点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具体地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我院(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德育、语文、数学顺序的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分县计划未完成,在报考同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按照生源地域优先、同一地域从高分到低分、征求考生意愿的原则进行。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专项计划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4月28日17:00以后考生可登录绵阳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内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六、工作进程安排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对在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4.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考生凭缴费发票到“9+3”学校报销)。

2.“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的免费资助政策、管理培养、协议签订和就业等按照《深度贫困县高职(专科)技术技能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和《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培养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通过“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由委托定向培养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荐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就业,不占事业编制。

4.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5.本章程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 2202104 2202113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学校网址:http://www.my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ypt.edu.cn/Web/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学院起源于1933年创办的江苏省立宿迁玻璃科职业学校,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绵阳机电工业学校、绵阳工业学校组建成立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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